18年前,“孿生兄弟合謀殺妻害嫂案”(簡稱“兩梅案”)曾是轟動上海灘的大案。但18年來,梅家從未停止鳴冤。
  退休檢察官劉炳華為梅家提供法律咨詢8年多,甚至自信已經找到了“真凶”。劉炳華協助梅家通過合法途徑反映情況並獲得回應,但啟動糾錯機制比想象中困難。今年1月底,當地法院宣佈對該案的最近一輪核查告一段落:“未發現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錯誤。”
  5月18日,劉炳華再次致信相關部門,指出上海兩院的最新核查未找過任何一位可以證明該案有冤的證人,也沒有找過梅家幾位當事人。劉炳華說:“兩梅案”不知不覺成了他這輩子最執著的一件事,如今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有個圓滿結局。
  文/圖 羊城晚報記者 孫毅蕾
  壹“兩梅案”
  上海多位知名律師上書直言:“‘兩梅案’的離奇程度大大超過了楊乃武與小白菜案。”
  1995年7月6日上午10點,梅吉祥回家發現妻子顧敏黎昏迷在地,“下身衣物不整,頭面部多處受傷”,立即將她送去醫院。顧敏黎經搶救脫離危險。警方最初懷疑是入室搶劫,排查了百餘名無業人員。但四個多月後,顧敏黎突然指控丈夫梅吉祥是凶手。案件由此被確定為“故意殺人案”,審訊中梅吉祥還“供出了孿生弟弟梅吉揚”。長時間審訊後,梅吉揚“認罪”。1996年1月,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一分院後,梅吉楊首先翻供。
  律師鄭傳本、盛詩柔、陳春孚、王湘堡是梅家兄弟的辯護律師,當時,由上海市司法局原副局長、全國律師協會原副會長、上海律師協會原會長王文正牽頭,通過律協組織了一批擅長刑事辯護的律師討論,最後確定為兩兄弟做無罪辯護,因為“確實沒有任何證據”。
  案件審理過程中,上海電視臺連續播出兩集節目介紹案情,“預判”梅家兄弟是凶手。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梅吉祥死緩,梅吉楊有期徒刑12年。
  18年來,“兩梅案”在法律界的影響從未真正消退。
  當年為梅家兄弟辯護的著名律師鄭傳本已經去世,臨終前仍稱“兩梅案”是心裡放不下的一塊“大石頭”。老友王文正來探望,他一把扯下氧氣面罩,說:“我想不通這個案子怎麼會變成這樣。”
  鄭傳本和另一位辯護律師盛詩柔去世後,陳春孚、王湘堡、王文正以及另兩位上海著名律師劉正東、翟健,五人聯名寫信要求重審此案。王文正如今也已年逾八十、兩耳失聰。他在給上海相關部門的信中說:“‘兩梅案’的離奇程度大大超過了楊乃武與小白菜案。”
  貳
  “三無案件”
  檢察官劉炳華查閱卷宗後認為該案案犯既無作案動機,也沒有作案時間,現場沒有任何直接證據。
  劉炳華原任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,2006年,一次偶然的機會,他從鄭傳本手中拿到了所有案件卷宗,花了三個月輸入電腦整理,然後決定通過合法途徑幫助梅家。他認為,“兩梅案”基本可定為“三無產品”——梅家兄弟既無作案動機,也沒有作案時間,現場沒有任何與他們吻合的指紋、腳印、血跡或毛髮證據。
  梅家兄弟當時在同一個工廠上班,警方認定的案發時間是上午8點到8點半,但廠里許多同事都在這段時間內看到兩兄弟在廠里工作。梅吉祥當天早上8點30分和同事陳志鴻一起去借電器箱,而梅吉揚當時則在鍋爐旁查看漏水情況,同事劉秋英可以證明。之後,梅吉祥去一牆之隔的醫院看紅眼病,醫生怕他傳染給別人,給他開了病假單,叫他回家,於是他才在10點左右回到家裡。而梅吉揚的同事耿金華則能證明他離開鍋爐房後一直在辦公室,直到10點多接到梅吉祥的電話說嫂子在醫院,梅吉揚才離開。此外,廠里門衛也可以證明兩人沒有作案時間,當時廠里只有一個門,工作時間出入必須有領導的批條。
  作案動機曾經困擾了當年辦案人員很長時間,因為工廠同事及鄰裡親友都對倆兄弟評價很高,說他們作風正派,梅吉祥剛剛成為預備黨員,光榮榜貼出來還沒幾天。但起訴書含糊描述他殺妻是因為“婚姻家庭矛盾”。梅吉祥的女兒梅華(化名)表示,案發前四天,一家三口還開心地去看車展,案發前一晚,一家人還打牌打到深夜,案發當天一早下大雨,梅吉祥叫女兒別去暑托班了,梅華想去找小伙伴玩,堅持要去,為此還跟父親爭執了幾句。她說:“如果父親真要殺母親,應該巴不得我去暑托班,怎麼會叫我別去呢?”
  顧敏黎從未指控小叔子梅吉揚謀害她。律師在法庭上問顧敏黎怎麼知道梅吉揚是同案犯時,她回答“從電視上看到的”。劉炳華說,有檢方辦案人員透露,因被害人從未指控過梅吉揚,當年檢方內部也有分歧,但“考慮到梅吉揚同犯的情節已上電視”,最後還是將他列為從犯起訴。不知什麼原因,案件當年沒有公開審理。
  劉炳華說,翻閱大量卷宗後,雖然覺得案件疑點多多,但是還不完全確信是冤案。一直到2006年夏天,他陪伴梅華去探望母親。
  此前,梅華與母親已經四年沒有聯繫。顧敏黎在指控丈夫後就搬回了娘家。梅華上初中預備班時,顧敏黎提出離婚,法院將女兒和房子都判給了顧敏黎,梅華跟她一起生活到初中畢業。隨後由於住所拆遷,顧敏黎拿了一筆動遷款就走了,梅華與爺爺奶奶一起生活。
  “我是作為志願者和另幾位志願者一起陪梅華去探母的。沒想到她外婆反應很大,問我們的身份,當場打電話核實我報給他們的手機號碼。後來還查到我在檢察院工作,到我單位告狀。”劉炳華說。梅華證實了這一幕:“他們拿出一張紙,讓我簽字承認‘我媽媽是我爸爸害的’。”
  “他們一直百般阻撓梅華單獨見母親。按理說,2006年夏天梅華外婆生病了,梅華又考上了大學,也好幾年沒見過媽媽,去探望他們應該很高興。但這種反應太反常了。”劉炳華說。
  羊城晚報記者致電顧敏黎父母家,其父顧培周聽明來意後,表示案件由國家判斷,不願多說。至於是否另有真凶,他表示“從來沒聽說過”。
  叄劉炳華的“突破”
  案發時被害人顧敏黎曾與“真凶”搏鬥、顧敏黎的母親還曾與“真凶”“私了”?
  劉炳華開始絞盡腦汁尋找突破點。
  “律師為梅家兄弟辯護,檢察官問——你們說不是‘兩梅’做的,那是誰做的?律師就愣住了,答不上來。這不是他們的工作範疇。但我不是律師,我思前想後,決定在尋找真凶上下功夫。”劉炳華說。
  他在錄入整理卷宗時,發現案發後兩個月,即1995年9月10日,顧敏黎曾對到醫院來陪護她的小姑梅芝芳說,其母陳玲仙已經和凶手“私了”了,並稱此人是熟人,自己當時還曾與他搏鬥,對方也受傷了。“梅芝芳勸顧敏黎傷愈後別回家住了,因為凶手可能還會來犯。顧敏黎叫她別擔心,因為她媽媽已經和凶手‘私了’。”
  劉炳華開始調查顧敏黎母女身邊的熟人,這個過程很漫長,焦點最終落在舒某身上。
  舒某,上海外高橋某物流公司的經理。他曾與顧敏黎的母親是同事,顧母退休後,介紹女兒進入舒後來所在的公司任財務主管。因為外高橋遠離市區,當年交通不便,顧敏黎經常要搭乘舒某的小車上下班。
  劉炳華介紹,他找到舒某的老闆和幾位同事,得知案發當天是該公司老闆生日,中午公司同事約好一起聚餐,舒某本來約好接顧敏黎同往,但最後兩人都沒去。有兩位同事還承認,他們分別在案發當天的白天、晚上陪同舒某前往醫院看“頭部外傷”,晚上那次還叫了120救護車。從公司財會處調取的財務收據顯示,案發後不久,舒某曾報銷了一筆800多元的醫葯費。警方調查時,該公司所有職員都採集了指紋,唯獨舒某因病假不在場而遺漏了。
  劉炳華幾次打電話給舒某,勸他主動“澄清事實”。遭拒後,他讓妻子假借談生意為名約出舒某,當面與其對質。“我勸他去‘自首’,或者去錄個指紋、留個血樣證明清白,但被斷然拒絕。”
  羊城晚報記者致電舒某,聽明來意後,他立即掛斷電話並不再接聽。
  肆媒體“斷案”
  當年有關報道二十餘次,對辦案人員的工作大加褒揚。隨後多位參與偵查和審理的公檢法人員得到升遷。
  根據警方的辦案記錄,顧敏黎起初並未打算指控丈夫,但梅吉祥從妹妹梅芝芳口中得知丈母娘已經跟凶手“私了”後,追問妻子凶手到底是誰。顧敏黎不肯透露,梅吉祥再問“私了”花了多少錢,同樣遭拒。梅吉祥十分氣憤,當即表示要向警方反映情況,顧敏黎則說“如果你去告訴派出所我就說你是凶手”。1995年9月11日,梅吉祥向南市公安分局反映“私了”一事,11月,顧敏黎向警方指控丈夫是凶手。
  “兩梅案”對梅家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。記者瞭解到,梅家兄弟的父母均已年逾八十,長期鳴冤帶來的精神壓力導致他們身體都不好。梅吉揚雖已出獄,但小家庭早已分崩離析,工作也無法安定。梅吉祥的女兒梅華如今已經28歲,但至今沒有男朋友。“社會很現實,家裡這樣的情況,這(談婚論嫁)對我來說可能是最大的影響。”她告訴記者。
  “這個案子要查清楚其實不難。勘察現場時警方提取了指紋、血跡、毛髮等犯罪痕跡,如今拿舒某的血型、指紋比對,就可以真相大白。”劉炳華說,梅家兩兄弟的血跡、指紋等與現場提取的痕跡均不吻合。
  最近,劉炳華還取得了當年一位重要證人的證明。他在浙江找到曾經在案發後照顧顧敏黎的護工王香英,她承認當年受顧敏黎母親等人指使而向警方作偽證——她指控梅吉祥在醫院弄斷體溫表,企圖謀殺顧敏黎。
  劉炳華透露,當年媒體的有關報道中,對辦案人員的工作大加褒揚。據他粗略統計,1995年12月至2000年3月,媒體二十餘次報道了案件偵破經過。隨後,多位參與偵查和審理的公檢法人員得到升遷。該案還入選1997年上海市市級機關百件好事之一,並收錄進《資深檢察官辦名案》一書。“兩梅案”經歷了一審、二審,隨後又發生各種申訴,劉炳華說,經手的辦案人員越多,翻案遇到的阻力就越大。
  伍後記
  兩高“上鎖” 重審渺茫
  2004年,最高法立案庭裁定此案不符合再審條件;2006年,最高檢決定不予抗訴。這給“兩梅案”的重審上了兩道鎖。
  多年來,劉炳華一直勸諭梅家“相信黨和政府”。隨著調查的深入,相關辦案人員對他的態度也開始鬆動,有些人私下會跟他訴苦,透露“當時辦案時手頭同時有幾個案子,沒有精力仔細看”;也有的辦案人員為他提供方便。“這世界上還是好人多。”劉炳華說。劉炳華表示,他並非要與司法機關作對。公檢法的工作人員,不單要有政法知識,還要有做人道德。要麼不選擇這個職業,否則就不能太看重烏紗帽,太看重領導臉色。
  孫毅蕾  (原標題:退休檢察官甘當“翻案”志願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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